真正的自由?

 

動物是依本能行動,無可稱之自由。

人雖然也會隨著本能行動,但是也可以選擇和本能相反的事情。

人與動物之間的差異,在人是會思考的動物。

動物在做某種行為時 ,原因只有來自本能,但是人們的原因有來自本能和理性兩種。

因此,當談論自由時,必須要思考的就是「原因和結果」。

自由的意思是,當我們要做一個選擇並付諸於行動時,是來自於自己的抉擇。

一個人的抉擇的背後一定有某種理由或原因,才會使他行動。

每人的行動都具有某種原因,而某種原因,不是來自於自己而是外在。

除了自己以外,世上所有的事物,都會成為帶給我們喜悅和哀傷的原因。我們會選擇怎樣的舉動,也是來自外在世界的原因。

自己的自由選擇,總是因為種種的理由而形成的。

斯比諾沙(1632-1677)認為世上所有事物都具有原因和結果的關係。有結果一定出自於某種原因,有原因一定會帶來某種結果。

斯比諾沙認為,人們的想法和行動以及說的話本來就已經決定好了,所以人們的真正自由是先明白原因和理由,然後充分的接受。

當我們了解深入的原因,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。

所以,自由的意思 ,並不是自己覺得很自由,然後以自己的想法做出來的任何行動。

真正的自由是,當我們決定一件事情並採取行動時,對於這樣的原因及將來出現的結果,有充分的了解及認知。

斯比諾沙認為,自由的人對自己行動理由和原因有足夠的了解,而且他們能夠感受更多的喜。相反,沒有自由的人會過著奴隸般的生活,需要承受較多的哀傷。

例子: 一個自由的人,他會了解死亡的理由和原因,而坦然接受死亡,不再哀傷,更珍惜有限的生命,讓它充實有趣,而追求悅勝於哀傷。

相反的,如果不知道死亡的理由,就會陷於死亡的悲痛。因為不明白原因,以會不知所措,長期處在哀傷的情緒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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